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秘〔2019〕129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运维和管理,确保我市2020年 “推进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创新提质发展” 深化改革项目的序时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
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百度、抖音、快手、秒拍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是本单位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
二、做好清查整合
1.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和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二级机构(事业单位),要抓紧对本单位涉及的政务新媒体开展一次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对出现底数不清、漏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宁国市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调查摸底汇总表》(详见附件1),请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市政府办。
2. 加快清理整合工作。对一平台多账号、账号功能相近、运维监管能力弱的政务新媒体,要落实彻底关停、整合;对信息更新不及时(至少每2周一更)、菜单栏目链接错误、无互动交流功能或交流互动差、办事效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自查整改。
3. 规范开设、变更、注销程序。各单位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注销要向市政府办报备;拟变更、关停、注销的政务新媒体应及时向社会公告。主办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修改账号主体;若以机构名称命名的,要随同机构名称变更同步更名新媒体名称,并书面向市政府办报备。报备需填写《宁国市政务新媒体业务办理备案表》(详见附件2)。
市政府办公室将落实省市要求,于今年起,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开展监测检查,重点对各单位一平台多账号问题、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服务实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月度监测报告上报省市,并实行我市季度通报工作机制。通报情况纳入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包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指标分值。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主办单位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意识形态领域以及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政务新媒体工作联系人员相关表格于6月10日前报送(详见附件3)。
2. 落实“三审制”要求。各主办单位要完善信息编校、审发工作机制,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图文准确、表述规范。转载信息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3. 强化日常监管。各主办单位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留言回复、舆情研判、后续跟踪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日常监测,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按程序办理,做到主动发声,权威回应。
4. 完善功能建设。要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作用,围绕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遇有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政务舆情,第一时间发声。畅通在线互动渠道,实现与网民有效互动,认真做好留言的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工作,切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提升办事服务功能,将适用移动端的优质政务信息与高频服务事项向政务新媒体集聚。
5. 落实安全防护。各主办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对于泄露后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要加强管理,确保不泄露。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违法违规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不得公开损害用户权益的内容。
联系人:向勇,电话:4116396,QQ工作群号:426724544
附件:1.宁国市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调查摸底汇总表
2.宁国市政务新媒体业务办理备案表
3.宁国市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联系表
2020年6月3日